日前,区“五水共治”办、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、前所街道联合开展行动,拆除了位于渔港基地的2处点位,并举一反三,推进沿线其它乱搭乱建拆除。
“椒江是省级河道,这2处点位建于地方范围之内,属违章建筑,也是省水利厅挂牌督办点位,面积近150平方米。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连日来,有关单位都在对椒江沿线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。
根据上级有关部署,去年7月开始,我区开展了河湖“清四乱”专项行动,为期1年。“四乱”即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。其中,乱占主要包括围垦湖泊,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,非法侵占水域、滩涂,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问题;乱采主要包括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,不按许可要求采砂,在禁采区、禁采期采砂,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等问题;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堆垃圾,倾倒、填埋、贮存、堆放固体废弃物,弃置、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问题;乱建主要包括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、多占少用、滥占滥用,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,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、构筑物等问题。
据悉,河湖“清四乱”专项行动主要分为调查摸底、集中整治、巩固提升3个阶段。其中,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至今年5月15日。我区列入“清四乱”专项行动清单共30个点位,截至4月9日已全部完成,共8610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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